屏東市民享路一間刺青工作室於去年10月發生火災,導致屋內兩人不幸喪生,火災肇因為有人故意縱火。屏東地方法院於今(15)日宣判,兇嫌許濸雄因犯下殺人罪,遭判處無期徒刑,並被褫奪公權終身。本案是屏東地方法院首次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。
判決指出,許濸雄於2023年10月27日清晨,前往位於屏東市民享路的「爅宿刺青工作室」,因個人原因與刺青師黃晙綮發生肢體衝突。事發兩天後,許濸雄於深夜再度來到該工作室,並潑灑汽油於屋外的機車上引火縱燃,火勢迅速延燒至屋內,黃晙綮及其妻子陳毓珊雖於睡夢中驚醒逃至五樓,但最終仍因大面積燒傷及一氧化碳中毒相繼不治。
根據法院審理,許濸雄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,以及放火燒燬他人財物及住宅的相關罪行。基於各項罪行之間的關聯性,法庭最終以殺人罪作為主要判決依據,對其從重量刑,判處無期徒刑。
本案為屏東地方法院首例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。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於今年11月8日進行,經過抽選與雙方徵詢後,選定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法官。審理於11月11日展開,經過四天的辯論與評議,最終於11月14日宣告辯論終結,並於今日作出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