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屏東小鎮資訊

無號誌路口、無照駕駛取締執法 東港分局將鎖定這些地方

2024-11-15 16:14| 發佈者: 小鎮即時資訊| 評論: 0

摘要: 屏東縣新一輪交通大執法下週起上線,此次將針對強化「無照駕駛」及「無號誌路口」為重點,從11月18日起,全屏東縣將展開連續多日密集性執法,另外東港警分局則列舉轄內四鄉鎮,包含東港鎮、林邊鄉、南州鄉、新園鄉無

屏東縣新一輪交通大執法下週起上線,此次將針對強化「無照駕駛」及「無號誌路口」為重點,從11月18日起,全屏東縣將展開連續多日密集性執法,另外東港警分局則列舉轄內四鄉鎮,包含東港鎮、林邊鄉、南州鄉、新園鄉無號誌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。

東港警分局指出,11月18日起實施「全縣性無號誌路口違規取締專案」及「全縣性無照駕駛違規取締專案」,並針對轄內東港鎮東隆街與共和街路口、中山路與光復路三段76巷路口及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;林邊鄉榮農路5巷與復興路口、中正路與竹林路口;南州鄉人和與三民路口、人和與育英路口;新園鄉新東路與吉興路二段路口、仙隆路與仙隆路49巷口等無號誌易肇事路口,以無號誌路口不依規定停讓違規行為加強取締。




警方指出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、機車駕駛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、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,不依規定停讓,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;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依規定停讓,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。另外汽、機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,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;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,可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。

東港警呼籲,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,不要因一時僥倖或貪圖方便忽視他人安全;警方將持續宣導交通規則及安全觀念,並針對惡性違規嚴格執法,營造安全的路口通行環境。



相關閱讀


關於我們|屏東小鎮粉絲團|手機版|小黑屋|隱私權政策|屏東小鎮資訊

GMT+8, 2024-12-14 16:03 , Processed in 0.049130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
回到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