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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媽媽要看!屏東縣8月起 未滿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上路

2021-7-21 18:13| 發佈者: 小鎮即時資訊| 評論: 0

摘要: 因應少子化問題,屏東縣政府配合中央少子化對策計畫,持續推動「減輕家庭育兒負擔,營造友善生育環境」等政策,自本(110)年8月起未滿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三大新制正式上路。屏府社會處指出,三大新制部分為:第一

因應少子化問題,屏東縣政府配合中央少子化對策計畫,持續推動「減輕家庭育兒負擔,營造友善生育環境」等政策,自本(110)年8月起未滿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三大新制正式上路。

屏府社會處指出,三大新制部分為:
第一項擴大補助對象: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弱勢兒少生活津貼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。
第二項提高補助金額:110年8月起增加1,000元、第二階段111年8月起再增加1,500 元,每月發放5,000元,托育補助再增加為8,500元,2胎、3胎再持續加碼。
第三項提前第2胎加碼:110年8月起第2胎加發1,000元、第3胎以上加發 2,000元。

另原自109年1月1日起,滿2歲未滿3歲兒童續留公共托育、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,則比照新制加碼持續給予托育補助,以銜接幼兒園就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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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擴大補助對象部分,自110年8月起,只要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、沒有接受政府安置收容,都可以來申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,換言之,如果您正在領取勞保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弱勢兒少生活津貼(如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津貼、弱勢兒少生活津貼、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),自110年8月1日起也可同時申領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。

新制申請方式和現行相同,育兒津貼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「郵寄」或「親送」到兒童戶籍地的鄉(鎮、市)公所提出申請;托育補助則向收托單位(準公托嬰中心、公共托育家園、居家托育服務中心)提出申請。如果正在領取舊制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,自110年8月1日起政府將自動調整發放金額,不需另外提出申請新制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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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,本次新制上路,至少嘉惠約8,500位以上幼兒,使本縣未滿2歲幼兒人數95.5%以上的家庭能減輕育兒負擔,加上本府近年來積極建置公共托育資源,3年來已建置5家公共托育家園(屏東市、屏東市忠孝、鹽埔、潮州、萬丹),縣內9家私立托嬰中心100%準公共化,近500位居家保母也加入準公共化行列(簽約率97%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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